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辉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内4个路口新增10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5年12月13日起正式启用,现向社会公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互与通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和通行秩序。





